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8月1日,登封市卫健委印发了《登封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对“互认原则、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形式和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对全市相关医疗机构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以来,为切实推进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论证,先后多次召集会议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行研讨,多方征集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我市医疗机构间首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清单。 此次纳入首批检验互认的项目为医疗机构实验室参加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的项目,共包含稳定性好、推广性强的四大类58项检验项目(详见文末附图);首批检查互认的项目主要是达到互认标准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共三大类73项(详见文末附图)。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根据该项工作推行情况,适时完善修订相关细则措施,并逐步建设登封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适时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不断扩大该项工作的覆盖面和普及率,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01 登封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名单 02 登封市首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试行) 03 登封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试行) (1)CT 26项 (2)MRI 29项 (3)DR 18项 来源:登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