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为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教育部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学前教育也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这一规定不仅回应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彰显了国家对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高度重视。
学前教育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作出专门部署。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为了将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学前教育法列入了立法规划。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制定学前教育法。经过多轮调研和论证,教育部于2021年4月研究形成了学前教育法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议。2023年6月,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将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8月以来,学前教育法先后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最终于2024年11月8日表决通过。
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共85条,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办学方向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公办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工作,民办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规定确定。这一规定确保了学前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公益普惠,明确属性定位
学前教育法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法律规定,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给予倾斜支持,保障孤儿、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三、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
办好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学前教育法强化政府责任,规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学前教育,完善管理体制。同时,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财政补助经费的分担机制。
四、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
学前教育法凸显儿童中心,明确规定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防止“小学化”倾向,确保儿童在快乐中成长。
五、坚持教师为基,提升队伍素质
强国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加强人员配备,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同时,强化待遇保障,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培养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管理
学前教育法着力健全治理体系,推动提升治理能力。明确设置要求,规定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加强安全管理,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前儿童和幼儿园的安全。加强收费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加强质量评估,要求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保育教育工作等进行督导,完善质量评估标准,健全质量评估监测体系。
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学前教育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这一规定不仅保护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也防止了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教育的过度期望和焦虑。3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如果提前学习小学的课程内容,不仅会剥夺孩子的童年快乐,更会挫伤他的学习兴趣,影响他的身心健康发展。
教育部将在此方面抓三个重点:一是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利用各种平台面向家长、幼儿园和小学持续宣传科学的衔接理念和方法,不要制造焦虑,不要给孩子增加额外的负担;三是强化规范监管,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
结语
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不仅回应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彰显了国家对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法律的规范,我们期待学前教育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个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前教育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快乐中成长,在关爱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