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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资讯|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1期食品质量抽检通告
消费者报道
2025-06-15 18:44:02

■按:

质检信息每日查!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15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吉阳黎玉明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第三市场蒲丽娟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国贸标准化市场陈根淡水鱼摊位销售的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儋州那大盛轩副食店销售的干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长丰郑丽娟副食品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老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万宁长丰杨树德小吃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嫩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嘉积李秀娇杂货摊销售的黄豆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销售的,标称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生产的馄饨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一)海口美兰区福祥鸡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美兰艺群福源鸡饭店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正式开启!活动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抽检,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抽检需求服务。

作者:彭腾欢

微信编辑:彭腾欢

责任编辑:肖道

制图:Judy Chen、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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