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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六大银行,集体官宣
西安晚报
2024-09-30 11:53:03

9月30日           早间预报

今天白天:城区及其他区县小雨转多云,早晨有雾。

今天晚上:城区及其他区县多云。

最高气温:城区21℃,其他区县19℃~21℃;

最低气温:城区12℃,其他区县10℃~12℃。

风向:西南偏西风,风力:3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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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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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出台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关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主要商业银行表态

当晚,多家银行官宣将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响应倡议要求,表示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95588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公告称,该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建设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

中国银行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合规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进行技术准备,拟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该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66等渠道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中国农业银行公告称,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会在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贷款经办行、95599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

交通银行公告称,该行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该行将在交通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用户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59咨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公告称,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该行正在抓紧制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实施方案,拟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公告,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

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明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进一步明确了调降幅度。

根据《倡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在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降至不低于-30BP。但不得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例如,北京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五环以内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5BP,五环以外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25BP。相应的二套房贷在批量调整时,加点分别调整为-5BP和-25BP。

上海、广州、深圳纷纷出台楼市新政

上海: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调整为不低于15%

9月29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从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税收政策等三方面出台七项细则,包括: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等近期业内关注度较高的政策细则。

广州:全域取消限购

继上海之后,广州也发布房地产新政,且调整力度较大。

2024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表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此前,广州市南沙区已经宣布,全面取消限购政策。

广州的限购政策是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的部分区域为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需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在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此次政策将随即执行。根据通知,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

由此,广州也成为一线城市中,第一座取消限购的限贷政策的城市。

深圳:取消限售,外围区域放开限购

继上海、广州之后,深圳也选择在9月29日深夜发布重磅房地产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户籍青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则限购1套住房。

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户籍青年单身人士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则只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这就意味着,深圳此前针对非户籍居民的限购政策再度松绑,外围区域已经不再限购,核心区域则从“3年社保”改为“1年社保”。

除此以外,深圳还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明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此前,深圳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3年内限售,商务公寓限售时间则为5年。

在此基础上,深圳还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并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同时,深圳还将定价权还给市场。《通知》表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深圳还表示,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

此外,深圳还将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金融时报、央视财经等

编辑:谢馨|审核:贾思源 沈璐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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