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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力,宛城法院持续攻坚“小标的”案件
天平宛城
2024-11-23 14: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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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11月20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在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时,被执行人洪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洪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多次尝试联系洪某本人,均未果。

7点03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洪某住处,敲门后屋内无人应答,但执行干警捕捉到屋内传来的细微声响,并未离去。约10分钟后,洪某的妻子打开了门,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她谎称洪某不在家,去了广州务工。执行干警通过观察屋内陈设,发现有男子的生活痕迹,遂前往阳台进行查看。此时,洪某的妻子上前阻拦。就在执行干警准备进一步调查时,洪某从阳台窜往另一大门处。执行干警反应迅速,立即赶至门口,一把将洪某拉住。眼看“走为上计”失败,洪某开始上演“苦肉计”。

面对洪某的过激行为,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洪某放弃抵抗情绪,一边转移其注意力。最终,洪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洪某与债权人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7点30分,执行干警准时抵达被执行人张某的住处。敲门并表明身份后,张某的母亲谎称自己是租户,不认识张某。然而,执行干警敏锐地注意到门口的快递包装上赫然写着张某的“实名认证”信息。面对干警的进一步询问,张某的母亲拒绝配合,紧闭大门。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解释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但张某的母亲仍然坚持不开门。在执行干警准备依法进行强制开锁时,张某母亲终于打开了门。执行干警迅速进入屋内,将张某依法拘传。

面对执行干警,张某轻蔑地表示:“没钱,拘留就拘留。”然而,在法院调解室,张某不到一个小时便写下了悔过书,并将8.6万元案款汇入法院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中,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8件,执行到位46.9万余元,对3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段杰雨

审核|蒋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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