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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启动
平顶山新闻网
2024-09-29 10:20:41

平报融媒记者 王辉

9月29日上午,记者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了解到,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正式上线,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高新区共有29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此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据了解,此次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如下,自2024年7月25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按照“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河南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河南省内登记、购买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在平顶山市购买非营运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平顶山市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补贴资金由平顶山审核发放。

补贴对象: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即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日期均须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均以旧车销售、新车购买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申报流程:拟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9月20日9时至2025年1月5日22时前,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区(功能区))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附:

服务平台和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汽车置换更新咨询热线:

河南银联:0375-2919226,

汝州市:0375-3331878,

舞钢市:0375-8120113,

宝丰县:0375-6516616,

郏 县:0375-5161094,

鲁山县:0375-5073152,

叶 县:0375-3319696,

卫东区:0375-3998909,

高新区0375-398539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注:本次置换更新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申报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以事后现金补贴的形式发放至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先到先得,若提前用完则汽车置换补贴活动自行结束。

编辑:王燕

校对:沙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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