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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 诺德股份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正被调查股民索赔征集进行中
雷达财经
2024-09-12 15:02:04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9月10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诺德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韩树国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树国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树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16.92万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资料显示,韩树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生,本科学历。曾任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处处长,2015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现拟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专利信息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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