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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河南日报农村版
2024-09-19 17:17:00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李萌萌 通讯员李润语

为进一步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福兴社区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社区居民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耐心讲解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如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并倡导大家遵守条例规定,让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加深了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了解,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言行举止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持续开展文明宣传活动,不断巩固文明成果,为建设美丽、和谐、文明的社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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