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2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告显示,合肥城建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和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合肥城建董事会在公告中指出,经过自查和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和拟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于 2024 年 10月 25 日和 2024 年9 月 25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告进一步明确,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未确定,需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合肥城建强调,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同时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