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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调查|终审判决后,一个小区仍无法加装电梯背后……
红星新闻
2024-10-24 00:27:33

时间已过去一年多,但电梯公司至今仍未能为四川绵阳临江花园小区两个单元加装电梯。

今年9月上旬,四川桦林电梯公司(下称桦林公司)再次进入临江花园小区,为其中两个单元加装电梯。这一次,他们手里握有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但仍遭到几户业主阻拦。

阻拦施工的部分业主向红星新闻表示,加装电梯占用了小区绿化和公共空间,且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查手续是不合法的。对于一审、二审判决,他们表示将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临江花园小区两个单元加装电梯的“拉锯战”,已持续一年多。10月23日,桦林公司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已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资料。

▲反对业主曾在今年9月拉横幅反对加装电梯

两单元加装电梯引风波

部分业主阻止施工

近日,红星新闻来到位于绵阳游仙区沈家坝临江花园小区,发现小区内绿树成荫,还有假山,整体环境优美。小区房屋是小高层,没有电梯。

小区业委会主任罗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临江花园小区是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集资建房,2003年竣工,共有12个单元,每个单元6层楼高,共有100多户业主。刚开始,所有业主都是法院职工。现在,有20%的房屋卖了出去,剩余80%的业主是法院退休或者在职职工。

▲临江花园小区

这场小区风波源于4栋1单元和5栋1单元准备加装电梯。

2022年6月,4栋1单元12户业主在业主签名意见表中均明确表明了意见,其中2户业主不同意安装电梯,10户业主同意安装电梯;5栋1单元12户业主,其中9名业主同意增设安装电梯。于是,两个单元分别委托其中一户业主为业主代表人,代办“申办增设电梯”工程中的相关事宜。

2023年5月,桦林公司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准备进场施工,一名反对的业主站在挖机前阻碍机械设备进场,另有几名反对业主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通道处,阻止施工的机械设备进入。

同年5月18日,几名反对业主再次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通道处,阻止施工的机械设备进入。同时,他们以施工方手续不合法,反对小区安装电梯,与施工方发生纠纷,业主报警。桦林公司当天未能进场施工。

“加装电梯,是由一名退休人员发起的,反对的业主,不仅反对加装电梯,甚至质疑小区的维修基金、地下室产权等各种问题。”小区一名知情业主告诉红星新闻,20年来,小区都风平浪静,这两年小区内矛盾不断,街道办、社区也多次调解,甚至还有相关部门对小区进行调查,经核查后,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所质疑的事情没有问题。

两审判决:

不得阻扰、妨碍电梯安装正常施工

在连续进场施工受阻后,桦林公司将几名阻拦施工的业主告上法庭,请求责令其停止在加装电梯施工期间的妨碍和阻扰。

桦林公司起诉称,2023年2月14日、20日,临江花园4栋1单元业主代表、5栋1单元业主代表,分别与桦林公司签订了《游仙区富乐街道临江花园4栋1单元加装电梯工程总承包合同书》《游仙区富乐街道临江花园5栋1单元加装电梯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2023年4月,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也出具了两份《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审查意见书》,主要内容为:经核实,增设电梯未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未设置在建筑临街面。

游仙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合同签订后,桦林公司组织施工人员和租赁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每次都受到几名业主的阻扰和用车阻塞小区通道,阻挡租赁的机械设备不准进场施工,导致案涉电梯至今无法进行施工及安装,从而影响工程进度。经当地社区、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加装电梯工程被迫停止施工。

▲临江花园小区

法庭上,反对的业主辩称,桦林公司作为本案的代理业主实施加装电梯,因其不具备土地建设施工资质,不符合“同时具备土建施工和特种设备安装等相应资质才能作为代理业主”的要求。桦林公司与加装电梯单元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总承包合同书,因其不具备土建施工资质,所以无加装电梯工程的土建施工权。

法院认为,加装电梯事项已经过单元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增设电梯需占用的公共绿地虽属全体业主共有,但电梯加装占有绿地面积较小,对该单元以外的其他业主影响较低,其他业主应给予方便。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根据绵阳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的相关政策,已对增设电梯的事项在小区及该单元入口处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其他业主提出异议,之后申报增设电梯的程序也符合政策要求。桦林公司虽没有土建施工资质,但根据其与四川众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桦林公司可以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实施相关活动。因此,桦林公司在加装电梯的事项经审批后进场施工是合法正当的行为。

2023年12月,游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几名被起诉的业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阻扰、妨碍桦林公司在临江花园4栋1单元、5栋1单元电梯安装正常施工。

一审判决后,几名反对业主提出上诉。今年6月25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花百万买房

一名一楼业主的反对声……

2019年,唐先生(化姓)花100多万元购买了临江花园某单元一楼的一套房屋。他之所以买一楼,是因为家里有小孩、老人,方便家人出行。当单元楼要加装电梯时,他持反对意见。

“首先,我尊重国家相关政策,但是,要合理合法的进行。”唐先生说,加装电梯要占用绿化和公共空间,一楼更要被遮挡采光,最主要的是,他们加装电梯的手续不合法。

另一名反对业主介绍,刚开始的方案,是在4栋1单元和5栋1单元中间加装电梯,然后往两边延伸,形成一个T字形,但这遭到其他单元业主的反对。

唐先生认为,如果加装电梯的审批程序合法,他肯定会积极支持配合,但他们提出的很多疑问,如单元业主与电梯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反对业主发现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后,其他业主和电梯公司才补充资料,是否合法?这些都没有被法院采纳。

红星新闻发现,对于唐先生等业主的疑问,二审判决书中提到,桦林公司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取得规划审查意见属于行政行为,上诉人若认为桦林公司在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规划审查意见时,存在以非法方式取得规划审查意见的行为,可向受理审查的单位反映或通过其他法定程序解决,本案系民事诉讼,不应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行为作出评判。

对此,唐先生表示,他们向法院起诉过打行政官司,但没有被受理。

“反对的业主,明面上都是新购房的。”小区一名知情业主透露,虽然大部分业主签了同意,那是因为大家都是同事,明面上不好反对。

对此,唐先生也表示,有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告诉他们“你们要挺住”。

电梯公司已向法院递交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上旬,桦林公司再次准备进入临江小区施工加装电梯,虽然终审判决不得阻扰、妨碍电梯安装正常施工,但他们仍遭到反对业主的阻拦,再次无功而返。

沈家坝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周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从该小区两个单元申报加装电梯开始,他们多次组织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及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进行调解,但都调解未果。

唐先生向红星新闻表示,现在,虽然法院判决了,但他们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10月23日,桦林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静表示,目前,他们已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资料。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摄影报道

编辑 郭宇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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