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中午十四时许,太康县公安局高贤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110接警台指令,在高贤乡考主岗村建房的村民王某报案称其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材料被盗。
接到报警后,高贤派出所教导员姚东来带领辅警李光辉、程振康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走访村内可疑人员,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前往刘某家,但其家中门已上锁,无人在家。
经了解,刘某经常四处去听戏,一般下午五点左右回家,民警便在其家附近蹲守,等待抓捕。五点左右,刘某返回家中,随即被高贤派出所民警抓获,在其家中搜查出被盗工具。
经询问,刘某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