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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正阳法院把法庭“搬”到群众家中
正阳县人民法院
2024-11-14 18: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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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汝南埠人民法庭走进汝南埠镇某村,将法庭“搬”到了群众家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现在开始庭审……”在汝南埠镇某村组,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搬进”了当地群众家中。本案中,吴某与李某系同村邻居,因买卖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徐佳考虑到被告妻子全身瘫痪卧床,无人照料,居住地离法院距离较远等诸多因素,便决定进行巡回审理,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

庭审中,承办法官徐佳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深入了解矛盾根源,从情、理、法等方面反复做原、被告工作,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上门开庭”迈出的是脚步,传递的是温情。汝南埠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体现司法为民理念和人为关怀。下一步,正阳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拓宽、延伸司法服务新路径,用心、用情绘就新时代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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