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湘政办函〔2025〕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目标引领、任务牵引,高效联通、共享畅通,先行先试、安全有序”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促进数据流通利用为重点,坚持全省“一盘棋”,将长株潭都市圈作为综合试验区的核心,支持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创新,着力打造数据制度共创、数字设施共建、数据要素共用、数实融合共进、数智成果共享的示范标杆,助力数字湖南建设,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累实践经验。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的建设目标,2025年,着力夯实省市协同、多方共创的建设基础,形成一批制度规范和先行先试的初步成果;2026年,全面提升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效,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体系经验做法,产出一批突破性成果;2027年,建成运营可信数据空间全国标杆20个以上,发放数据产权登记证书500份以上,创新数据应用场景超过1000个,新增数据市场主体突破1000家,实现数据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数据赋能产业深度转型,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数据制度共创示范标杆
1.细化落地数据产权制度。探索建立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制定湖南省数据产权登记管理规定、数据产权登记审查指南、数据产权登记凭证应用管理规范等文件。建成全省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探索先进制造、音视频等特色行业的数据产权登记审查方法和产权登记凭证应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省数据局牵头,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出台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实施规范。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政策,推动价格政策与行业管理政策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基本原则,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机制。(省数据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出台湖南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规则体系。完善权责划分及争议解决机制。建立数据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监督机制。(省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制定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实施方案、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强化个人数据流通安全保障。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有效防范数据安全风险。(省委网信办、省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数字设施共建示范标杆
5.加强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开展全省算力资源摸底,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协同布局,加强算力、算法、数据协同应用,加强算力和绿色电力协同建设。升级建设湖南省一体化算力调度和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跨区域算力调度服务体系。研究推进“智算入湘”,探索以“结对子”方式与国家算力枢纽一体化协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加快全省公共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工业制造、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北斗应用、绿色能源、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合规高效的行业数据流通平台。支持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智能化一站式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构建“一所多中心”交易服务体系。(省数据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等省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落实《湖南省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方案》。分类施策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形成一批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和最佳实践。全省可信数据空间网络节点数量突破500个,打造10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省数据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推进省数据安全防护及监控平台、省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马栏山视频文创园数据安全防护平台、长沙数据网络安全大脑暨科创研发总部基地等建设,提升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安全风险分析、监测监管和处置能力。支持数据安全防护平台云服务化,发布服务目录清单,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安全合规服务。(省委网信办、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数据要素共用示范标杆
9.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医疗健康、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试点,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鼓励融合多源数据,对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省数据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促进企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制定加强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定国有企业数据产品采购管理细则,激发国有企业产数供数用数动力。支持先进制造、音视频等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数据要素协会、行业数据联盟发布数据产品开发指引,引导各类企业丰富数据产品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行动。制定深化“数据要素×”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持续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湖南分赛,促进大赛成果与产业项目对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赋能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北斗规模应用、低空经济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化数据领域对外合作。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等,构建安全有序的数据跨境流通机制,积极向国家申报数据海关和数据大使馆建设,促进数据企业出海和境外数据回流。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落实《中部三省数字生态共建战略合作协议》,提升区域数据合作能级。(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制定湖南省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建湖南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省数据要素研究院、湖南省数据要素协会,持续推进行业数据联盟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湖南金芙蓉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强化省市基金联动,撬动更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数实融合共进示范标杆
14.大力发展数据产业。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出台加快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设一批数据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数据企业孵化器,孵化一批“专精特新”“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壮大一批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细分领域企业。(省数据局牵头,省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好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成长沙市智能标注公共服务平台,招引培育标注企业30家以上,带动标注从业人员1.5万人以上。加快构建“1个综合标注基地+N个行业标注基地”的产业布局。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标注数据规模达3000TB以上,带动全省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省数据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赋能先进制造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步伐,支持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以及特高压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智赋万企”行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动数字赋能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支持建设文化装备创新中心、文化大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湖南数字博物馆,策划推出数字文博大平台等。支持马栏山音视频实验室、5G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加强音视频高质量数据集、行业垂类大模型建设。(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数据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医疗健康多元业态。构建“三医一张网”,搭建健康大数据分析平台和医疗健康主题数据库,支持健康大数据模型开发应用。支持中南大学建设医疗健康可信数据空间创新中心。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数商开展合作,探索医疗健康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构建医学影像、化验检验、中医问诊、药物研发等医疗健康高质量数据集。(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数据局、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激发现代服务业创新活力。以数据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运用股交链数据助力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用活用好企业融资服务数据,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气象、医疗等数据与保险业深度融合,助力降本增效。综合应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数据,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数据赋能软件、信息、租赁、物流等行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品质发展、开放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数据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数智成果共享示范标杆
20.推进“智慧+”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争取将长株潭都市圈纳入国家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全省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民生”建设,强化智慧教育、“互联网+”民政、数字人社等平台数智化应用,增强数字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智成果向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深入发展“数商兴农”,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持续弥合“数字鸿沟”。(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研究相关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强化数据要素智库支撑,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协同创新,加快攻克一批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加强建设经验总结推介和先进典型宣传推广。鼓励各类机构在湘举办数据领域重大活动、赛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原文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