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信阳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会,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如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案件的办理中,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专题研讨。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部分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和收获。
会议强调,院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落实到全市法院各方面工作中,确保全市法院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推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带头坚持党的领导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担当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带头坚持抓好学习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
要带头做实理念引领
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入思考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高效办好案件上的短板不足,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认识严格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大局的关系,深刻认识办案与治理的关系,深刻认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要带头做到“三严”
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忠诚、干净、担当上首先作好表率,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夯实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队伍基础。
(信阳中院 杨舜杰、张春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