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先生于1988年2月16日逝世。记得那是旧历丁卯年除夕,晚上得知这消息,外面正响着鞭炮,万想不到这繁碎而响亮的声音也把他送走了,心里立即罩上双层的悲哀。
我第一次见到叶圣陶先生,是五十年代初,我编课本,他领导编课本。这之前,我当然知道他,那是上学时期,大量读新文学作品的时候。相识之后,交往渐多,感到过去的印象失之太浅,至少是没有触及最重要的方面——品德。《左传》说不朽有三种,居第一位的是立德。在这方面,就我熟悉的一些前辈说,叶圣陶先生总当排在最前列。
叶圣陶先生是单一的儒,思想是这样,行为也是这样。这有时使我想到《论语》上的话,一处是:“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一处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两处都是孔老夫子认为虽心向往之而力有未能的,可是叶圣陶先生却偏偏做到了。因此,我常常跟别人说:“叶老既是躬行君子,又能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所以确是人之师表。”
凡是同叶圣陶先生有些交往的,无不为他的待人厚而感动。前些年,一次听吕叔湘先生说,当年他在上海,有一天到叶先生屋里去,见叶先生伏案执笔改什么,走近一看,是描他的一篇文章的标点。这一次他受了教育,此后写文章,文字标点一定清清楚楚,不敢草率了事。我同叶圣陶先生文墨方面的交往,从共同修润课本的文字开始。其时他刚到北方来,跟家乡人说苏州话,跟其他地方人说南腔北调话。可是他写文章坚决用普通话。
他对普通话生疏,于是不耻下问,让我帮他修润。我出于对他的尊敬,想不直接动笔,只提一些商酌性的意见。他说:“不必客气。这样反而费事,还是直接改上。不限于语言,有什么不妥都改。千万不要慎重,怕改得不妥。我觉得不妥再改回来。”
我遵嘱,不客气,这样做了。可是他却不放弃客气,比如有一两处他认为可以不动的,就一定亲自来,谦虚而恳切地问我,同意不同意恢复。我当然表示同意,并且说:“您看怎么样好就怎么样,千万不要再跟我商量。”他说:“好,就这样。”可是下次还是照样来商量,好像应该作主的是我,不是他。
文字之外,日常交往,他同样是一以贯之,宽厚待人。例如一些可以算作末节的事:有人到东四八条他家去看他,告辞时,客人拦阻他远送,无论怎样说,他一定还是走过三道门,四道台阶,送到大门外。告别,他鞠躬,口说谢谢,看着来人上路才转身回去。他晚年的时候已经不能起床,记得有两次,我同一些人去问候,告辞时,他还举手打拱,不断地说谢谢。
还记得大概是七十年代中期某年的春天吧,我以临时户口的身份在妻女家中小住,抽空去看他。他家里人说,他很少出门,这一天有朋友来约,到天坛看月季去了。我要了一张纸,留了几句话,其中说到乡居,说到来京,末尾写了住址,是西郊某大学的什么公寓。
第二天就接到他的信。他说他非常悔恨,真不该到天坛去看花。他看我的地址是公寓,以为公寓必是旅店一类,想到我在京城工作这么多年,最后沦为住旅店,感到很悲伤。我看了信,也很悲伤,不是为自己的颠沛流离,是想到十年来的社会现象,像叶圣陶先生这样的人竟越来越少了。
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止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
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付之一笑。而叶先生则主张写完文章后,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在文风方面,叶圣陶先生还特别重视“简洁”。简洁应该是写话之内的一项要求,这里提出来单独说说,是因为叶圣陶先生常常提到,有针对性。他是带着一些感慨说的:“你写成文章,给人家看,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意思没变,就证明你不行。”
关于繁简,关于修改,鲁迅提到的是字句段。叶圣陶先生只说字,我的体会,一是偏重用语,二是意在强调,精神是可简就绝不该繁。可是现实呢,常常是应简而偏偏要繁。举最微末的两个字为例。一个是“了”,如“我见到老师”,“他坐在前排”,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我见到了老师”,“他坐在了前排”,显得既累赘又别扭。另一个是“太”,如“吸烟不好”,“那个人我不认识”,也是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吸烟不太好”,“那个人我不太认识”,变得不只累赘,而且违理。像这样的废字,删去不只是意思没变,而且是变拖沓无理为简洁合理,可是竟然很少人肯删,也就无怪乎叶圣陶先生感慨系之了。
在我认识的一些前辈和同辈里,重视语文,努力求完美,并且以身作则,鞠躬尽瘁,叶圣陶先生应该说是第一位。上面说的是总的用语方面。零碎的,写作的各个方面,小至一个标点,以至抄稿的格式,他都同样认真,不做到完全妥帖决不放松。还记得五十年代早期,他发现课本用字,“做”和“作”分工不明,用哪一个,随写者的自由,于是出现这一处是“叫做”,那一处是“叫作”的现象。这不是对错问题,是体例不统一的问题。
叶圣陶先生认为这也不应该,必须定个标准,要求全社出版物统一。商讨的结果,定为“行动”义用“做”,“充当”义用“作”,只有一些历史悠久的,如作文、自作自受之类仍依旧贯。决定之后,叶圣陶先生监督执行,于是“做”和“作”就有了明确的分工。
叶圣陶先生,人,往矣,我常常想到他的业绩。凡是拿笔的人,尤其或有意或无意而写得不像话的人,都要常常想想叶圣陶先生的写话的主张,以及提出这种主张的深重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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