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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与“公民”孰轻孰重
施展才华
2024-08-19 11:34:15



在中国,“老百姓”一词属于特定土壤产出的特定“产品”。

很长时期,家国不同频,家是家,国是国。作为国家重要成员的我们,并不理解小家与大家的关系,许多时候,不少人误以为国家只属于少数掌权者所有。由此,“老百姓”一说大行其道,也为嘻嘻哈哈、自由散漫开道,甚至出现官民的对立。

另外一点,“老百姓”一词似乎算不上褒义词,因为其中多多少少带有落后、松散、不思进取等元素。令人遗憾的是,到了今天,许多人仍然津津乐道,官员讲话、会议文件频频用“老百姓”,“公民”依然姗姗来迟,此种情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何为“公民”?

简单讲就是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人。注意这个解释的后半句——“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如果使用“老百姓”一词,就会显得不伦不类,根本就不会有权利与义务的影子。

在一个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公民属于法律范畴,其内涵当然少不了权利与义务。稍稍懂得常识的人就会发现,这里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于国家当中,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之。

如此说来,如果现在还在用“老百姓”替代“公民”自然是错上加错!

在走向复兴的征途中,应当特别关注公民意识,家国情怀,强化每一个人的国家思想。家国应当同频不能分离,国家是公民的国家,国家兴亡公民有责!立即停止使用“老百姓”一说,让“公民”理直气壮登上舞台。一方面可以提升每一个人当家作主的自豪感,从而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增强国家凝聚力。另一方面在21世纪的今天,国家公民早已成为国际惯例,如果还停留在“老百姓”的层面,与社会的文明发展也不相匹配。

一句话,“老百姓”一词已完成历史使命,可以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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