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已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30.87亿元人民币)和解投资者在美国提起的一桩集体诉讼。
该诉讼案指控阿里巴巴存在垄断行为,但阿里巴巴否认其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并强调和解只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带来的成本和干扰。
这一拟议的和解协议已提交给曼哈顿联邦法院,需要得到美国地方法官乔治·丹尼尔斯(George Daniels)的批准。
该和解协议涵盖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持有阿里巴巴美股的投资者。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拟议的协议是“一项非凡的成果”,远远超过了类似投资者损失超过100亿美元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的平均赔偿金额。
律师强调,如果继续维持诉讼,阿里巴巴投资者最高可能获得116.3亿美元(约828.81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据悉,对被告一方来说,为了避免漫长诉讼牵扯公司的时间和精力,更好集中精力发展业务,保障投资者利益,往往是和解集体诉讼的主要原因。出于类似的考虑,美国绝大部分集体诉讼的被告都会支付和解费用以结束诉讼。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都遭遇过或正在遭遇海外股东集体诉讼。
截至美东时间10月25日收盘,阿里巴巴股价报97.42美元/股,涨1.10%,市值为2333亿美元(约合1.66万亿元人民币)。
编辑|||段炼 易启江
校对|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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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