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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开学法治第一课“上课铃”
焦作中站区法院
2024-09-03 1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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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上的领航职能,连日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东,立案庭庭长徐耀军,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王之春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普法讲座,引导青少年敲响开学法治第一课“上课铃”,用法治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劳模街小学,杨晓东聚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家庭教育与未成年犯罪的关系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犯罪这四个方面与老师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老师是跟学生最接近的人,也是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人,老师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态度。结合案例告诫老师们在重视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注孩子的行为习惯、交友类别、心理健康、思想品德的修养,只有履行对学生的教育职责,肩负起监督保护的责任,才能让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在中站小学,徐耀军首先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给全校教师讲解法律知识点,提醒教职工预防学生霸凌工作的重要性。讲解完后,徐耀军回到学生中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并通过典型案例介绍校园欺凌实施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引导同学们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

王之春讲述了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有哪些情形”、“如何防范性侵害”、“受到性侵害应该如何应对”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师生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中受到法治教育的洗礼,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青少年的性侵害防范保护意识,且强调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避免青少年受到不法伤害。

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下一步,中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长效,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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