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教授 田文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时代命题,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任务和举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定》专章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系统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理论、实践和制度层面大胆探索,不断提升对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科学规律的认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梁八柱”逐步夯实,实现了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当前,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重视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相关制度实现完善升级、协同增效、集成创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迈出重大步伐。
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形势,全面绿色转型进入关键期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就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化、低碳化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国作为14亿多人口的大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需求依然迫切。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可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持续走低,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内在和必然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点方向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决定》明确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基于前期已经取得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具体举措。
(一)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
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速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建立健全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措施,健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抓住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契机,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并与各领域专项规划有机衔接。
(二)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等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坚持持证排污、总量控制、按证排污、持续削减;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减排。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推进生态综合补偿,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将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环境处罚、环境税、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各类信息和数据打通,整合到同一平台,推动信息披露与公开。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三)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加快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有序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绿色消费,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树立“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理念,推行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科学有序发展氢能等新能源,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