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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关于集中制作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入围作品的通知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2025-06-16 1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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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摄协、各入围作者:

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下称国展)入围通知已于短信形式发送到入围作者本人,请各位影友注意查收,并按照“入围作品提示及制作要求”进行纸质作品输出、邮寄,组委会最晚收稿日期为7月1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为更好服务好广大会员,最大限度保证纸质输出作品质量,提高复评入选率,本届国展入围作品省摄协将组织集中输出制作,制作费用由省摄协承担请相关省辖市摄协及入围作者将作品调色文件、作品表格、原始影像文件、入围短信截图发送至指定联系人(下附联系方式),并备注“30届国展制作”。截止日期为7月6日24时,制作完毕后由省摄协集中寄送中摄协。

集中制作作品遵循自愿原则,不做强制要求,不作为复评中选的保证,作者如有特殊要求可自行安排。向省摄协投送作品即默认知悉并同意以上规则。

联系人:黄小一  18937160111

邮   箱:25254458@qq.com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入围作品特别提示及制作要求(请各位入围第一轮作者按要求准备电子材料和U盘)

1.纸质作品(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长边尺寸不超过30厘米(含白边)。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在背面粘连。

2.如实填写系统下载的作品评审表,并粘贴于纸质作品背面。

3.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jpg格式)。

4.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或底片翻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规定。

     上述电子文件须保存在U盘中随纸质作品一并寄送,每位作者一个U盘。命名规则为:

   1)纪录类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名不得修改,原始文件单独放置文件夹。

   2)高精度电子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者电话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能准确注明相关信息的可能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审核:魏亚飞

编辑:黄小一  杨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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