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0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下称国展)入围通知已于短信形式发送到入围作者本人,请各位影友注意查收,并按照“入围作品提示及制作要求”进行纸质作品输出、邮寄,组委会最晚收稿日期为7月1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为更好服务好广大会员,最大限度保证纸质输出作品质量,提高复评入选率,本届国展入围作品省摄协将组织集中输出制作,制作费用由省摄协承担。请相关省辖市摄协及入围作者将作品调色文件、作品表格、原始影像文件、入围短信截图发送至指定联系人(下附联系方式),并备注“30届国展制作”。截止日期为7月6日24时,制作完毕后由省摄协集中寄送中摄协。
联系人:黄小一 18937160111
邮 箱:25254458@qq.com
1.纸质作品(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长边尺寸不超过30厘米(含白边)。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在背面粘连。
2.如实填写系统下载的作品评审表,并粘贴于纸质作品背面。
3.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jpg格式)。
4.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或底片翻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规定。
上述电子文件须保存在U盘中随纸质作品一并寄送,每位作者一个U盘。命名规则为:
(1)纪录类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名不得修改,原始文件单独放置文件夹。
(2)高精度电子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者电话”。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能准确注明相关信息的可能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审核:魏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