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安排,围绕示范区党工委“愚公移山谱新篇,两高四力做示范”奋斗目标,示范区人社局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民生政策和企业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特整理推出《人社惠企惠民政策直通车》专栏,方便大家查阅、咨询,敬请关注!
就业创业篇
一次性项目补助
一、政策主要内容
对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对评选为省级扶持项目的,省按规定给予10万元或15万元项目补助。
二、文件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
三、政策解读
1
享受一次性项目补助
需要哪些条件?
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
2
补助标准是多少?
省按规定给予10万元或15万元项目补助
3
符合条件的项目
如何申请补助?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请人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
(3)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须进行失业登记,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帐;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
(9)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的项目,提供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10)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11)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①至⑪项材料,还需提供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四、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0391—663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