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8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其境外债务重组取得新进展。远洋集团同意将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由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进一步延后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
公告提及,于提早同意费用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毋须採取任何进一步行动。该等加入仍然有效及不可撤回,并将(受限于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提早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10%。
于经第二次进一步延长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 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毋须採取任何进一步行动。该等加入仍然有效及不可撤回,并将(受限于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有资格以现金形式收取基本同意费用,金额相当于特定符合条件的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