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河南新规再明确:出租车不得跨城营运载客
大河报·豫视频
2025-06-13 19:40:19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6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崔梅介绍,针对当前出租车定线运输,包车合同造假骗取包车客运标志牌、驾驶员配备不足,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络货运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不一致,危险货物运输公共停车场建设难,执法监管手段少,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难、行业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新条例从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细化对策,既设置了一般性责任条款,又设置了相应的罚则,解决了原条例内容滞后、手段缺失等问题。

《条例》对非正常运营行为从严管理。比如,针对出租车经营中存在的大量以预设目的地招揽乘客从事城际间运输,干扰市场运行的行为,在第二十九条明确了,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许可经营区域外的载客业务,不得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

违反上述规定,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包车客运经营存在包车合同造假、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运行等不规范行为,在第十九条明确了,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随车携带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合同,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不得从事班车客运,不得伪造包车合同骗取包车客运标志牌。

同时,强化信用监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本要求,完善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根据信用评价情况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编辑: 龚浩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