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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检法”醉驾新规同堂培训会
顶端新闻
2024-09-27 19:13:02

顶端新闻记者 王珂 通讯员 张昭宇 朱富耀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共同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林州市人民法院、林州市公安局参加关于《意见》的同堂学习,林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林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等相关同志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及同级公安、法院相关人员集体学习了省检察院、省法院业务专家对醉驾案件新意见的具体理解及适用。业务专家就《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醉驾行为的定罪量刑及不起诉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以“共学”聚“共识”、以“共识”促“共进”,为醉驾案件新旧法规的有序过渡做了良好铺垫,确保《意见》学习贯彻、落地落实。

会后,该院与林州市公安局、林州市人民法院参会人员就办案实践中的侦查取证事项、刑事追究处理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研讨,并针对当前正在办理的案件,新旧规则衔接过渡等问题进行探讨,一致认为,在《意见》实施初期,应当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强化法检工作会商,实现对“醉驾”案件的优质高效快速办理,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

下一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学习研究,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严格落实《意见》的规定,同时加强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完善自愿公益服务考察等工作机制,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形成治理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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