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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法治同行】泌阳县检察院:做实“三个强化” 擦亮红色品牌
河南法制报
2024-09-11 17:10:31

□河南法制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谭炜镪/文图

近年来,泌阳县检察院立足于驻军大县和革命老区特殊背景,以“三个强化”为工作导向,持续深化红色资源保护、英烈权益保护、涉军权益保护等公益诉讼工作,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检察品牌“风景线”。自2017年以来,该院已成功办理涵盖红色资源、英烈及涉军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32件,以实际行动守护红色记忆,捍卫英烈荣光。

强化案件办理 丰富品牌实践

聚焦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今年6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发现,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红军杏、红军柳、红军荆”未得到妥善保护。为改变这一现状,该院组织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座谈会,邀请省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商保护措施,有效推动了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营造了浓厚的红色文化保护氛围。

聚焦英烈权益保护。该院定期在线巡查烈士寻亲平台,成功帮助多位泌阳籍烈士寻亲,跨越千山万水,让英魂得以“归家”。在处理陈保谦烈士权益保护案中,与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协作,签署《英烈权益保护跨区域协作共建协议》,为烈士“正名”,彰显了对英烈的尊重。

泌阳县检察院与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强化配合协作,签署《英烈权益保护跨区域协作共建协议》

聚焦涉军权益保护。该院将维护国防、军人权益作为重要使命,通过“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与郑州军事检察院协同监督,推动“三属”子女待遇落实,补发“光荣牌”与“优待证”,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权益。

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揭牌现场

强化机制 引领巩固规范运行

建立英烈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凝聚英烈保护合力。该院积极与当地行政单位沟通对接,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共同制定出台《关于成立泌阳县保护英烈权益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形成了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英烈权益保护工作格局,并多次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开展专项调查,走访摸排侵害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建立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全面拓展发现渠道。结合以往办案实际,该院制定出台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红色资源+英烈+涉军”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上+线下”线索排查机制》,定期在中华英烈网、烈士寻亲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进行网络巡查,组织干警通过多种渠道挖掘监督线索,拓展案件来源。

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该院积极总结在办理红二十八军长征五道岭会议旧址保护案等,运用党建思维助力案件矛盾化解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红色资源+英烈+涉军”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探索通过运用党建思维推进案件办理方法路径,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建立军地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凝聚检察监督合力。该院与郑州军事检察院会签了《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共建协议》,通过联合办理红色资源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助力做好新时代涉军权益保护工作凝聚检察合力。

强化职能延伸 提升办案质效

创新机制,深挖红色文化资源价值。该院持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联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强红色文化资源宣传推广利用的意见》。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成功推动建设了红二十八军长征转战泌阳五道岭会址纪念亭、红二十五军长征转战泌阳展览馆等4个教育阵地,不仅为红色资源保护设立了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纪念碑,更促进了文旅融合,让红色文化资源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助力乡村振兴,确保红色基因的传承不息。

检察官实地查看受损“红军柳”

打造红色品牌,提升社会知晓度。针对红二十五军长征转战泌阳红色资源知名度不高的问题,该院主动作为,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增强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通过这一举措,推动开展“重走红二十五军长征路”大型报道活动,拍摄《红军来过俺家乡》纪录片,出版《红军长征过泌阳》宣传书籍,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红色资源的社会影响力,让长征精神在当代得以广泛传播。

深化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依托红色资源保护案件的办理成果,该院进一步深化文旅融合,不仅让红色文化资源“活”起来,更使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不仅弘扬了红色文化,还带动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文化活力,展现了红色资源在新时代的多重价值;坚持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案件办理与保护利用相结合,持续深挖、宣传红色资源文化价值,助力激活红色资源,推进文旅融合。(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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