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11月4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现行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以来,对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从2003年的1.98%提升至2023年的14.14%,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4年的第11位。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科普事业蓬勃发展,当前还存在对科普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高质量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科普队伍建设滞后,科普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形成修订草案。
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在向常委会会议作修订草案说明时介绍,修订草案适应科普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科普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创新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修订草案主要变化体现在新增了“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明确了科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方向、强化科普社会责任、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
同学们在近距离观看编程机器人的构造。通讯员 杨潇 摄
修订草案细化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科普责任。例如,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科学教育,提升师生科学文化素质。高等学校应当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开展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普纳入社会服务职能,提供必要保障。中小学校应当整合校内、校外资源提高科学教育质量,完善科学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育、保护好奇心和探索意识。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科普人员达199.67万人,其中超过八成为科普兼职人员。这意味着,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技志愿者等群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科普工作中,我国科普人员队伍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
修订草案新增“科普人员”一章,正是对这一新变化的及时回应。修订草案围绕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修订草案还对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作出规定,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中国教育报记者 林焕新)
学生们在老师指导下体验科学小实验“磁悬浮地球”。通讯员 周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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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2024年11月05日 第3版。(声明:“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