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着要跑好几个地方才能办好,没想到在一个窗口就办完了所有贷款手续,很方便。”近日,在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完贷款业务的市民刘先生对记者说。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求,本着更加便民利民的原则,提出在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组合贷”除外),可按照“一套资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签字办结”的模式,将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所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等业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合并办理,进一步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据了解,以往,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综合受理岗受理、信贷科审批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会通知借款人签约,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现在流程优化后,职工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就可当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信贷科直接进行审批。这免去了职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环节,达到职工“只跑一次”的目的,压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周期。
近年,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生、促发展作用,更好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示范区积极出台并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贷款额度方面,为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夫妻双方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贷款额度,单方可享受最高80万元贷款额度)。在首付比例方面,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购买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30%执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方面,名下无房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由现行的二套房贷款政策调整为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示范区还出台人才新政,经引进到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工作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可享受最高贷款缴存系数。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不等。
一项项优惠政策的出台,一次次办理程序的优化,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下一步,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推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一次办”模式常态化,不断拓展惠民生、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环节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优。(记者 黄一冰 通讯员 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