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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速看
二七发布
2024-09-18 16:12:32

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申报指南

一、郑州市科技型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企业从事的研发、生产、经营及服务活动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

(三)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

(四)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以上,或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10%以上(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六)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登录

登录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zzkj.zhengzhou.gov.cn/,选择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页面跳转至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或者法人用户注册或者登录。

用户注册,在“我已阅读并同意《河南省政务服务法人注册协议》”处点√,选择“注册”。

(二)企业填报评价信息

注册信息被审核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zzkj.zhengzhou.gov.cn/,选择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评价登记、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依次填报单位信息、申报信息、评价承诺和附件信息,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请填写“0”或“无”。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注:满足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一)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二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三)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可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http://www.chinatorch.gov.cn/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公示无异议的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企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验本单位的登记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

一、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四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tp.gov.cn/),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在线进行申报。

(三)准备材料。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材料:企业在系统中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同时在“上传附件”中逐一上传pdf格式的文件(上传文件为纸质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单个文件不超过2M),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纸质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提交至区科技部门。

(四)地方推荐。县区科技部门重点对照审查情况表的审查要点,做好材料审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至郑州市认定管理机构。

(五)专家评审。郑州市辖区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由由郑州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六)认定报备。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报备省高企认定领导小组综合审查。

(七)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省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省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省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八)办理税收优惠手续。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68186143 68876563

END

中共二七区委宣传部

审核:姜聚鑫 刘晓静

编辑:孟宪阳 闫凯

来源:区科学技术局

投稿邮箱:erqi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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