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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日驻马店
2024-11-23 11:33:49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勇)11月21日,记者从2024年交通运输部“我的公交我的城”主题宣传活动“公交大讲堂”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宣贯会上获悉,《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日前正式公布,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交通运输部等有关行业专家围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共6章55条,从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其积极意义深受社会关注与认可。

“作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对于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高畅说。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城市交通与现代物流研究所总工程师李潭峰建议,各地应按照《条例》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公众出行调查,建立居民出行需求监测体系,提升公共交通数据治理能力,同时加强分级分类政策研究,对中小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模式投入更多关注和研究。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桂兆权表示,完善公交政策保障体系方面,驻马店市政府相继印发《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驻马店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30多份文件,特别是2022年12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了《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为我市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直以来,驻马店市深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现代化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形成了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绿色快捷、保障有力、安全舒适、特色突出的“驻马店公交发展模式”。2019年12月,驻马店被命名为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2021年4月,交通运输部“我的公交我的城”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我市召开,20多家国内主流新闻媒体对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绿色出行等成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驻马店公交发展模式”引发全国同行业关注;2022年8月,驻马店被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12月,驻马店获评“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

编辑: 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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