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钩
来源:《领导文萃》
嘉祐二年(1057)正月,宋仁宗任命翰林学士欧阳修为权知贡举,翰林学士王珪、龙图阁直学士梅挚、知制诰韩绛、集贤殿修撰范镇为权同知贡举,馆阁校勘梅尧臣为点检试卷官。上述诸人,共同主持当年的科举礼部试(省试)。
这是值得写入中国千年科举历史的一届考试,从这届考试开始,流行于仁宗朝历年科场的“太学体”文风终于被欧阳修淘汰了。
在落榜诸生中,有一个名叫刘几的太学生,深得学者石介“太学体”之真传,写文章好为“怪崄之语”,平日测试都能得第一名,众太学生“翕然效之,遂成风俗”。欧阳修听说过刘几的名字,但对其故作艰深的文风很不以为然。
不过,刘几确实是个才子,自嘉祐二年落榜后,更名刘辉,改攻古文,自是文风大变。嘉祐四年(1059),刘辉参加礼部试,顺利中榜,进入殿试,殿试考官还是欧阳修。欧阳修阅卷时,看到一名考生写的《尧舜性仁赋》,义理、辞章俱佳,不由击节叹赏,擢其为第一名,及至唱名,才知道这名进士叫刘辉。有知情者告诉欧阳修:“此刘几也,易名矣。”欧阳修“愕然久之”。
在嘉祐二年礼部试的策论答卷中,有一篇文风与“太学体”大异的《刑赏忠厚之至论》,引起了梅尧臣的注意。梅尧臣负责第一轮阅卷,对考生的答卷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将入围的答卷交给其他考官审阅。梅尧臣十分欣赏《刑赏忠厚之至论》,将其推荐给主考官欧阳修。
《刑赏忠厚之至论》的主要论点,如果翻译成现代话,大约就是“疑罪从无”。文章的立意、措辞都让欧阳修拍案叫绝,只是欧阳修不知文中“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的典故出自何处,就问梅尧臣,梅尧臣说:“何须出处。”
欧阳修以为自己只是一时想不起典故的出处而已,有意将此文评为第一等。不过,欧阳修有点怀疑此文可能出自其门人曾巩之手,若将此文评为第一等,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因此,欧阳修考虑再三,将此文评为第二等。
待到拆封放榜,欧阳修才知道《刑赏忠厚之至论》的作者并不是曾巩,而是一名来自四川眉州的年轻考生,名叫苏轼,虚龄二十二岁。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
放榜之后,高中的考生照例需要入谢主考官。入谢时,欧阳修问苏轼:“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此见何书?”苏轼说:“事在《三国志》和《后汉书·孔融传》。”欧阳修回去翻阅这两部书,却一无所得。他日,又问苏轼。苏轼说:“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曰:‘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苏轼敢于杜撰典故,而且解释得合情合理,欧阳修不由叹服:“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苏轼参加的嘉祐二年的礼部试,一共考了四场:第一场试诗赋,第二场试论,第三场试策,第四场试经义。试诗赋即考生按照给定的题目和韵脚,现场创作若干篇诗赋;试论类似如今的命题作文,考生按照题目写一篇短论;试策即命题者根据时务提出若干具体的问题,让考生发表见解;试经义即命题者从儒家经典中截取一句话,让考生阐述其蕴含的义理。
苏轼在第一场考试中,所作诗赋被评为不合格;在第二场考试中得了第二名, 《刑赏忠厚之至论》即应试的短论;在第三场考试中成绩未详;在第四场考试中得了第一名。综合四场考试的成绩,苏轼顺利登科,获得进入殿试的资格。如果不是《刑赏忠厚之至论》得到欧阳修和梅尧臣的赏识,苏轼很可能会在嘉祐二年落第。那么,他的人生或许就会改写。
当年,和苏轼一起中榜的进士科考生共有三百七十三人,他们随后参加了殿试。殿试在名义上由宋仁宗主持,但其实只是象征性的,具体负责评卷的还是充任考官的士大夫。
嘉祐二年三月十一日,殿试唱名放榜,共有三百八十八名考生及第,比礼部试中榜的考生多了十五个人,这十五个人是特奏名进士。特奏名,指对屡次参加礼部试而不中的考生另外造册上奏,特许附试,具有照顾性质。也是从这一届科考开始,宋朝确立了“殿试不落黜”的原则,即凡是获得殿试资格的进士,在原则上都不予落黜,殿试只是为他们评定名次而已。
嘉祐二年的进士科状元叫章衡,名气不大,但同榜进士中日后却涌现出了多位政治、文化精英:苏轼、苏辙兄弟,与苏家兄弟同列“唐宋八大家”的曾巩,文武双全的王韶,理学家张载、吕大钧,熙丰变法的骨干吕惠卿、邓绾、张璪、林希、曾布、蒋之奇,保守派名臣朱光庭、梁焘……熙丰变法的另一员骨干章惇,是这届状元章衡的叔叔,也参加了这届科考,但因名次在侄子之下,深以为耻,索性放弃殿试成绩,“委敕而出”,于两年后再次参加礼部试,高中甲科。
可以说,嘉祐二年的科考榜上群星闪耀,照亮了北宋半个世纪的星空。
中国自隋唐起实行科举取士,至清末废除科举制,历时一千余年,论取士之盛,没有哪届科考可与嘉祐二年的科考相比。
嘉祐二年的科考之所以能遴选出这么多杰出的才俊,除了欧阳修、梅尧臣等考官有伯乐之识,也应归功于范仲淹昔日推行的庆历新政。新政中的一项举措即为“精贡举”,包含教育振兴、科考改革两个部分,其中科考改革在庆历五年(1045)叫停,“礼部贡院进士所试诗赋,诸科所对经义,并如旧制考校”,但教育振兴得以持续,朝廷在国子监设太学,又在地方州县遍设官学,史称“庆历兴学”。从庆历兴学至嘉祐二年,有十余年的时间,苏轼、苏辙、曾巩、张载等“明星考生”,正是在这十余年间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由此可见,教育兴国实非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