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楼上漏水,楼下受损,损失如何解决?
纵观汴梁
2024-08-27 16:59:44
"两个月了,这件事都没解决,你自己看看吧,把我家房子漏成什么样了。"原告蒋某将手中拍摄的房屋受损证据递给被告张某某。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法院诉前调解受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造成楼下邻居房屋受损的邻里纠纷案件,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邻里双方当场履行并握手言和。

张某某和蒋某是上下楼的邻居,20年来两家一直是互帮互助、和睦相处。这两年张某某由于工作原因全家从这个房子里搬走了,现在房子一直在中介处预备出售。由于被告张某某家中的水管破裂积水没能及时处理,导致楼下蒋某家中大面积进水,造成木地板、吊顶、墙面被泡,给蒋某的居住环境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蒋某多次和张某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始终都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到了龙亭区法院。

龙亭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彭运红与双方联系后,双方如约来到了龙亭区法院。被告张某某爽快承认了是自己家水管破裂造成的楼下损失,但对于赔偿他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表示"这个房子已经20多年了,也没有必要大修,我觉得只需要稍微修一修,不影响居住就行。"参与一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邱予川解释道:"这个维修其实很简单,就比如撞车把车门撞坏了,我们维修的目的不只是能够让车门恢复到可以正常开关的状态,而是从外观到性能都要让它和原来一样。你们这个纠纷也是同样的道理,既然是你家漏水导致楼下房屋损坏,那就得承担给别人维修的责任。"

彭运红看出双方当事人都十分通情达理,并且有着深厚的邻里情谊,于是彭运红说道:"咱们和平解决以后还是好邻居好兄弟,双方家里有什么事都能及时照应,你的房子现在准备出售,蒋某也能帮你留意留意对吧。"

邱予川、彭运红运用举例说明调解法和唤醒情谊调解法,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释明有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类侵权案件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劝说双方"远亲不如近邻",没必要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在彭运红和邱予川的耐心调解下,历时两个月的矛盾纠纷在半个小时的调解中就达成了一致,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历时半小时就圆满的画上了句号。(通讯员 王悦)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