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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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进校园,演讲或辅导是好事,卖书牟利不可取
曾经,有机构发布的“童书作家榜”引发热议,因为家喻户晓的“童话大王”郑渊洁并未上榜。
稍后,有网友发微博就此质疑郑渊洁,郑渊洁则在当天晚间发长文回应此事,指出榜单内部分童书作家,依靠进校园推销获得高版税收入,质疑其做法有进校园推销之嫌。
后来,郑渊洁在接受北青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是主动拒绝上榜,又提到国内一知名童书作家的例子,称该作家多次以讲课为名进入学校兜售童书。
梳理一下新闻报道的内容,我自己觉得郑渊洁拒绝上榜,似乎有不与别人同流合污的意味,他是不屑于像某些作家一样进校园售书牟利的。
那么,作家该不该进校园?作家该不该进校园售书牟利?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很想对这些问题发表观点。
首先,作家进校园是好事。中小学生的年龄阶段,同学们对作家充满敬仰乃至崇拜,让作家进校园演讲或辅导写作,效果往往非常好,比语文老师在教室上课效果好。作家进校园演讲一次,很多同学受益,甚至会有一些学生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当作家的种子。这当然是好事情。我们当地一位农民女作家,就多次到校园演讲,每一次都气氛热烈,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还会提出许多关于写作和文学的问题,那是很美好的事情。
其次,作家进校园售书牟利行不行?这个不行。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名望大小,都应该遵守法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图书也是商品,当然也不能进校园推销。所以,郑渊洁炮轰一些作家进校园售书牟利,如果是事实的话,那么被质疑的作家就涉嫌违法,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追究,当事人应该接受法律的追究,并知错能改。
其三,如果作家进校园演讲或辅导写作,作家本人并没有推销书籍的言行,而学生们出于对作家的敬仰和崇拜,要求购买作家的书籍,并要求作家签名,这样的销售行为,我认为不能算作家进校园售书牟利。人家没有推销,学生们主动要买,作家签名鼓励,非常正常,非常美好,何罪之有?
作为一名业余作家,这样的情况我看到过。我的一些作家朋友到中小学校演讲,没有任何推销言行,而学生们强烈要求买书并要作家签名,结果作家卖掉了一些书,同学们得到了满足和激励,这真的是很好的事情,没有违反法律之处。
总之,我认为,作家进校园演讲或辅导写作是大好事,没有推销言行的情况下卖掉了一些书,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有推销书籍言行,则是错误的,违法的,应该依法受到追究。
朋友们,我的观点对吗?这个问题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将虚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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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高中语文高级教师,作家,已在《诗刊》《星星》《莽原》《时代文学》《星火》《百花园》等数十家文学期刊以及网络平台发表作品约150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