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征集举报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加大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收集超限运输车辆违法线索,实行举报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货运车辆在济源行政区域内公路上行驶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百吨王”(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货车)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24小时举报电话:12328或0391-6965805
三、举报原则
1.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
2.举报内容应尽可能提供涉嫌违法车辆详实的车牌号码、运行时间、车辆行驶路线、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像资料、票据或电子支付凭证、截图等相关证据。
3.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恶意谎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励办法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举报线索经过查证属实,并依法查处后,每辆车给予举报人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超限运输车辆,奖励第一举报人。
3.下列情况不予奖励:
(1)举报的问题已处理或经过调查违法行为不成立的。
(2)当事人先于举报人终止了尚未被查处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
(3)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先于举报人或同时和举报人发现并查处的。
五、奖励程序
1.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决定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六、保密原则
为防止被举报人打击报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如因受理人、执法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致使举报人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受到干扰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济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