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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退出机制: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破局?
孕妈育儿说
2025-05-29 07:49:08



 在教育领域,教师队伍的质量始终是决定教育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长期以来,教师职业被视为“铁饭碗”,一旦入职,工作稳定性极高。然而,这种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一些弊端,部分教师缺乏进取动力,职业倦怠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改变这一现状,多地开始试点教师退出机制,试图通过打破“铁饭碗”来激活教师队伍,这一举措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 其实,教师退出机制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就明确提出“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此后,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从宏观层面来看,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现实。年龄学科结构失调,部分教师难以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要求,师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报考持续火爆,但出生人口的断崖式下降又使得教师需求出现波动。同时,少数教师抱有“躺平”心态,缺乏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这些问题都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教师退出机制”的讨论。在微观层面,教育系统内部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学校教师管理中“教师调动难”,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学校人事调配权、财务支配权上收,学校在日常管理中难以调动公办教师配合工作,导致教师内部分化严重,“忙闲不均”现象突出。另外,“编制配置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也较为明显,城区学校教师编制紧缺,而乡镇和农村学校却存在结构性超编,城乡教师配置面临困境 。 近年来,多地积极响应号召,纷纷开展教师退出机制试点工作。2022年11月,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发展理事会召开工作会,提出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聘期结束后学校可不再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聘用等 。此外,贵州省贵阳市、山东省平阴县等也加入了试点行列 。 从理论上来说,教师退出机制具有诸多积极意义。它能够破除教师的职业惰性,倒逼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以往,部分教师存在“教龄20年,教案用10年”的现象,对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技术充耳不闻。而退出机制通过动态考核,将学生评价、教学创新、科研成果等纳入考核指标,迫使教师持续更新知识体系,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升教学能力。例如,某试点地区实施退出机制后,教师参与培训的时长同比增加47% 。同时,该机制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过去,处理一些师德失范的教师往往耗时耗力,且效果不佳。有县教育局负责人透露,曾处理一名性骚扰学生的教师花费了2年时间,期间该教师工资照发。退出机制明确了解聘依据,能够快速清理师德失范者,净化教师队伍。浙江省某试点校在淘汰3%末位教师后,学生平均成绩提升11%,家长投诉率下降65% 。再者,教师退出机制还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长期以来,教师职业存在薪酬待遇不高、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导致一些优秀人才望而却步。将退出机制与合理的薪酬体系相结合,如深圳某区将退出机制与“年薪制”并行,顶尖教师年薪可达40万,应聘人数翻倍,让优秀教师能够获得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薪酬和职业尊严 。 然而,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教师退出机制也面临着重重挑战。首先,退出标准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对于教师的考核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或做法。一些学校的教师年度考核由校长、副校长、学校相关领导及各科教研组长综合评定,标准包括教师的出勤率、学业质量、备课上课情况等 。但这些标准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例如,以学生成绩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会加剧“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与国家倡导的素质教育理念相悖;若增加软指标,如家长和学生的满意率,又容易使教师陷入人际交往和人情关系的困扰,不敢严格要求学生,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其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权力寻租等不公平现象。由于缺少第三方的客观评价,“退出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干扰。部分地区的退出标准多由行政部门制定,一线教师参与度不足,可能导致标准脱离实际。一些学校在考核过程中,存在“领导一句话”决定教师去留的情况,使得退出机制沦为打击报复教师的工具 。此外,教师退出机制还面临着社会观念和舆论压力。长期以来,教师职业的稳定性深入人心,一旦打破“铁饭碗”,容易引发教师群体的恐慌和不安。部分教师担心自己因各种原因被退出教师队伍,从而产生职业倦怠感,加剧考核负担 。而且,社会大众对教师退出机制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也有待提高,若宣传解释不到位,容易引发公众对教育改革的误解和质疑 。 为了让教师退出机制能够真正发挥激活教师队伍的作用,需要采取一系列完善措施。在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标准方面,应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教师评估除了关注师德师风之外,更要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学生评价等。在评估主体上,可在学校治理机构的领导与协调下,充分发挥教师同行、校外专家和学生代表的作用,形成多元且专业的评估团队。同时,对于评估结果,要力图将评估团队收集到的定量与定性数据整合成证据链,为清退教师提供充分的证据 。例如,北京在试点中,确认责任主体是北京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明确退出人员必须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使得退出规则清晰明确,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增强了公信力 。在保障公平公正执行方面,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教师退出机制的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畅通教师申诉渠道,当教师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时,能够有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对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还需做好教师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支持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退出教学岗位的教师,不能一退了之,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提供转岗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缓解教师的后顾之忧 。 教师退出机制作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其出发点是好的,旨在打破教师职业的“铁饭碗”,激活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虽然在试点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我们能够正视问题,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标准、保障公平公正执行、做好教师分流安置等措施,就能够逐步完善这一机制,让其成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武器,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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