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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说|速解群众“忧心事” 按下为民“快捷键”
清丰县人民法院
2024-10-18 19:50:33

榜样说

秦冰

清丰县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秦冰,男,1994年12月进入清丰县法院工作,现任清丰县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2024年4月份进入立案庭速裁团队办案以来结案率、上诉率、平均结案天数等重点质效均位居全院前列,无发改案件,保持了办案结案向快、质效向优、效果向好的良好态势。

让公平正义直抵民心

秦冰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他牢牢把握住“人民群众”这一感受公平的主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在更加注重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把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传递法治理念,在工作岗位上践行良法善治的职责和使命。

受害人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近亲属原告张某等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将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至清丰县法院,请求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最高赔偿倍数13倍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75万元,保险公司以受害人王某驾驶无号牌车辆为由拒绝赔偿,双方争议激烈,秦冰查看法律规定,并查阅了大量其他法院类似案件判决书,得出结论为依据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依据保险合同免赔项成立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考虑到如果依据以上两种意见判决,均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大众的社会评价及案件裁判后的社会效果,他依法审慎使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公平原则应对受害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予以惩戒,以起到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警示教育作用,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3倍支付自驾意外伤害保险金,并酌定被保险人受害人自身承担10%的责任,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让如我在诉贯穿始终

速裁案件“标的小”“审限短”“数量多”,大多是民生小案,但是秦冰却深知,小案件背后连接着“大民生”,速裁案件要求的不仅是质量和效果,对办案效率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他经常把“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挂在嘴边,牢固树立“实干快结”的理念,把“如我在诉”贯穿案件办理过程,带着对群众的温情去办理案件。

在办理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一案时,案件判决后,原告又联系秦冰法官,表示发现了新的证据,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秦冰立马联系原告,将新证据与当事人双方予以核实,根据证据情况,依法化解案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同时在办理案件中,秦冰和团队成员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案件受理后集中送达、集中排期,以漏斗式、递进式分层过滤化解,实现案件快送、快调、快审、快判,争取让纠纷早日化解,让正义早日到达。

让案结事了向前一步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多年来秦冰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他曾在执行岗位工作9年,有着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今年转战审判工作以来,他对执法办案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思考,尤其是在立审执衔接方面,他始终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维,把执行思维前置,融入到案件审理工作中,全力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让案件在进入执行环节之前案结事了。

被告曹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蒋某借款40万元,承诺于2024年6月20日前偿还,双方未打借条,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曹某以投资被骗为由拒绝还款。原告蒋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面对情绪异常激动的双方当事人,秦冰多次不厌其烦地单独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向其释法明理,从法理角度向被告阐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情理角度向被告提出化解矛盾的建议,劝说被告要做到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履行3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圆满解决仅用时4天,当事人对秦冰办理案件的模式、速度及尽职尽责尽心调解的态度连连点赞。

END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李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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