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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时 工伤保险能完全覆盖雇主的法律责任吗?
郑州高新区法院
2024-10-18 20:22:55

基本案情

原告封某受雇于河南某公司,被该公司指派到郑州市高新区某村工地从事秩序维护及巡逻工作,由于该工地窨井缺失窨井盖,且被一层绿色防尘布覆盖,导致原告封某在巡逻时掉入窨井受伤,后入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3789.35 元,经评定误工期评为 120 日、护理期评为 60 日、营养期 60 日,故原告主张被告向其支付各项费用合计 61840.55 元。由于该公司在人寿财险处为原告购买有雇主责任险,于是原告将该公司及保险公司一起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入职被告公司,公司向原告发放工资且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故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公司存在劳务关系。且原告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受伤,符合案涉保险赔付情形。关于原告主张被告向其支付各项费用合计61840.55 元的诉请,本院在57485.13 元的范围内予以支持,根据保险条款,其中被告保险公司负担56714.69 元;被告公司负担770.44 元。

法官释法

工伤保险并不能完全覆盖雇主的法律责任,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就无法覆盖,所以,有时候用人单位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因工受伤,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通过工伤认定即可享受工伤保险赔付待遇。但是,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仅与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如果仅系劳务关系,又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形,就不能适用工伤保险制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本案中,原告入职被告公司时已62周岁,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故不符合适用工伤保险制度的赔付情形,但是被告公司为原告购买雇主责任险,基本可以覆盖原告本次事故的损失,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积极为其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让企业的用工风险变的可控,还可以提高企业稳健性和竞争力,有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但同时提醒企业在购买保险时亦应当全面知悉保险规则,最大化发挥保险作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案列来源:立案庭 邹艳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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