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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领到“血汗钱”!灵宝市检察院为农民工成功讨薪
顶端新闻
2024-09-20 10:17:45

顶端新闻记者 卞瑞鹤 通讯员 卿海涛

“拖欠的工钱前几天终于到账了,检察机关真是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2024年9月18日,中秋节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灵宝市两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 倾情帮扶解民忧”的锦旗送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感谢检察机关高效履职助力讨薪,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5月至12月,郑某等5人在灵宝市某公司项目部干夯机司机,公司老板张某等人约定按时结算,每个月付工程量一半的工资,完工后结清工资。期间张某给郑某等5人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25万元工钱经郑某等5人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我大年三十那天在老板家呆到十一二点,他给我们结了很少一部分,说剩下的等过完年再说。后来几个月,我们都没见着人,电话也联系不上。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就想着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4年7月,郑某等5人向灵宝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诉说了自己半年来艰难讨薪的苦衷。

了解情况后,灵宝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多次与施工企业及公司发包方联系,二者均不好好配合。在讨薪一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灵宝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郑某等5人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并将线索移交至灵宝市人民检察院。随后,郑某等5人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收到郑某等5人的申请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详细询问案件事实经过。同时,该院与灵宝市人社局密切配合,帮助这5位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理清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及公司发包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助其维权。

调查得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原因是公司发包方没有将款项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拿到部分拨付款项后,没有首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秉持“起诉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真成效”的办案理念,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灵活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模式,努力实现检察环节矛盾实质性化解。

紧接着,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一起找到了施工企业及公司发包方,讲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以及企业涉诉带来的风险危害。最终,公司发包方与施工企业达成共识,同意由施工企业出具委托手续,发包方代付郑某等5人工资款。

实际操作中,由于代付手续相对繁琐,不利于快速实现农民工工资到账问题,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施工企业向人社局出具保证书。施工企业保证,收到公司发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多方努力之下,郑某等5人在中秋节前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25万元工资款。

编辑: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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