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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在家中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并抽水营利被判刑!
延津县人民法院
2024-10-23 18:33:26

男子在家中

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

并抽水营利被判刑!

以案释法

麻将是我国老百姓重要的娱乐消遣方式,逢年过节、亲朋聚会、闲来无事,常会约几个人打两把麻将。有的人却动起了歪心思,利用麻将在家中开设赌场从中牟利,以致陷入犯罪深渊。

案件回顾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违法所得15600元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2月份至2024年5月29日,被告人王某在家中组织他人使用麻将以自摸、点炮胡的方式多次赌博,赌注为100元、200元。被告人王某从中抽取渔利共计156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缴违法所得156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抽头渔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某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ND —

排版:王露茗

编辑:赵家珂

审核:申长健

终审:侯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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