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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鄠邑融媒
2024-09-30 19:40:43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

2024年9月至12月20日

补缴期为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1、一般参保人员: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2、特殊身份参保人员:具有陕西省户籍的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员享受我市参保资助政策。我市特殊人员跨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其身份认定地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每人290元,个人缴费110元。

(3)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每人290元,个人缴费110元。

注: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由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核实核准,认定时间以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三、享受待遇时间

1、一般参保人员: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

(1)新生儿出生90天内,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3)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4)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3、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当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4、其他待遇:

(1)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2)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认定身份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3)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身份变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相应医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间身份变更人员,当次住院按有利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原则执行。

(4)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标准按照全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四、新增拟参保人员如何参保

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1、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

2、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

五、缴费方式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缴费方式缴费。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1、“陕西税务”公众号

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办税”—“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查询,根据提示完成个人缴费

2、微信

进入微信—“我”—“服务”—点击“城市服务”—点击“社保”—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根据提示完成个人缴费

3、支付宝

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陕西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根据提示完成个人缴费

4、职工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后,可通过“陕西医保”—“家庭共济查询”—“代缴”

六、居民医保退费政策

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可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参保人员退费申请,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END

来源:鄠邑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冯丹   审核:童媛媛

刊址: 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街22号

投稿邮箱:jinhusy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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