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网站13日公告,《关于发布的公告》(北证公告〔2023〕82号)有关暂免收取债券现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的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债券交易相关费用暂免措施继续按照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