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健委印发了《登封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对“互认原则、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形式和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登封市卫健委副科级干部高胜利介绍,今年以来,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深入调研论证,先后多次组织登封市影像质控中心、检验质控中心相关专家研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多方征集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我市医疗机构间首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清单。通过此项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此次纳入首批检验互认的项目为医疗机构实验室参加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的项目,共包含稳定性好、推广性强的4大类58项检验项目。首批检查互认的项目主要是达到互认标准的普通放射线检查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共3大类73项。目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嵩正中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已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登封市人民医院中医药师王亚丽说,患者来我院就诊时,携带有本次首批8家医院检查检验近一个月内的结果,我们医师根据诊疗需要做出判断,患者无需再做相关检查。
市民何先生告诉记者,感觉这个政策特别便民,以前像那边拍的片子,你必须得再拐到那边看,到这边人家不管你。现在多好,特别好。
记者了解到,进入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名单的医疗机构,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制度》,并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进一步让患者及家属了解该项政策,促进该项政策顺利推进。
高胜利进一步介绍,市卫健委将根据该项工作推行情况,适时完善修订相关细则措施,并逐步建设登封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适时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不断扩大该项工作的覆盖面和普及率,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记者:娇杨 洋鸽 实习:一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