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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辉县发布
2024-10-10 22:21:40

新乡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告知书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64号)精神,我市现启动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地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缴费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在每年的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开始前已经认定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其参加困难身份认定地的居民医保时,定额资助的困难群众,个人仅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实行差额缴费参保,对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实行免征代缴。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缴费时间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信息采集与缴费

(一)对已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本人核对信息无误后(尤其要注意参保地点是否正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首次实名登录—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进行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正常缴费”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6.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缴费。已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但参保信息有误的(一是与当前参保地信息不符;二是基础信息有误),以及未办理过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应先到本人所属行政村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后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四、缴费情况查询

城乡居民通过以上方式缴费成功后,请等待5—7天,税务系统缴费信息回传到医保信息系统后,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实名登录后,点击“缴费信息”模块,选择对应年月,查询本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2.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登录后,点击“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查询本人或为他人代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五、联系电话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7日

来源: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美   编:贠照辉    

责   编:吴思宏     审   核:李   靓

监   制:邢丽凤     总监制:段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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