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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平顶山政法
2024-08-30 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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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楚,男,1981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址:住河南省叶县昆阳镇工厂后街30号。公民身份号码:4104221981******58。

执行依据:(2020)豫0422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叶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4044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部分未履行

提供被执行人张楚住址线索或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

1、住址线索经查证属实悬赏200元;

2、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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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大鹏,男,汉族,1976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叶县昆阳镇北关闸北西路438号。公民身份号码:4104221976******57。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叶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2020)豫0422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044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部分未履行

提供被执行人张大鹏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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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余春花,女,1976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南省叶县昆阳镇北关闸北西路438号,公民身份号码:4104221976******63。

执行依据:(2020)豫0422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叶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4044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部分未履行

提供被执行人余春花住址线索或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

1、住址线索经查证属实悬赏200元;

2、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对提供线索者我院严格保密。

执行举报电话:0375-2863828 13383992090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来源:河南叶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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