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规行为的通告
近期,经平台及大数据监测,在“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发放及政府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存在极个别商户串通消费者套现的行为。为规范消费券投放和使用,维护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就规范使用消费券的相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参与消费券活动商户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各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等违法信息。政府消费券资金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预存、远程付款等行为。
二、在持续开展的政府消费券发放及政府以旧换新活动中,通过后台监测,对已发现的个别商户存在的违规套现行为,已取消其参与活动的资格,请参与活动的其他商户引以为戒。
三、活动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立即取消其参与各类消费券的活动资格,并对此类账户进行风控。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将违规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市商务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欢迎社会各界对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市商务局投诉电话:0371-22771868。
开封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