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汤阴法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总要求,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汤阴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切实为我们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王某某申请执行河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公司主动到汤阴法院执行局报告相关财产信息。汤阴法院经执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所涉债务纠纷较多,公司运行举步维艰,仅能维持基本运转。如强制查封、拍卖该企业土地、房产,并冻结企业银行账户,将导致公司经营雪上加霜。为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再升级”,汤阴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对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实现了强制执行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
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服务保驾护航,法院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汤阴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执行举措、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 稿 | 执行局
编 辑 | 崔 倩
校 对 | 丁玉杰
审 核 | 郑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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