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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判后答疑促和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河南日报农村版
2024-09-05 10:43:58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李萌萌 通讯员张静茹

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庭成功促成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判后和解,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告某装饰公司通过朋友介绍为被告佘某装修店铺,双方签订了装饰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后原告进驻施工,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在后续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涉案装饰工程合同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和增加,但对合同内工程量、应付工程款项、工期及变更和增加工程量具体项目、金额均有争议,且双方对原告已完工工程量也未进行过核算,原告就已撤场。案件受理后,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承办法官认真分析研判,庭前、庭中、庭后多次协调双方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均不愿作出让步,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法院结合双方举证、陈述、现场勘验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后,被告因不服判决,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经审核上诉理由,承办法官与上诉人沟通,了解到不服判决的症结。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并约见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历经5个小时,通过“背靠背”调解,晓知以情、动之以理,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在判决被告履行的工程款数额上作出让步,被告也表示不再上诉,并履行了部分工程款,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下一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的理念,多层次、全流程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涉民商事纠纷,持续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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