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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能动司法助圆“安居梦”
睢阳法院
2024-09-06 19:51:54

“房子交付了,违约金的问题也解决了,接下来我该张罗装修新家啦!”9月4日,圆了安居梦的当事人王某夫妇开心不已,向睢阳区法院刘卫星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两年前,王某与商丘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了房屋价款、交房时间、逾期交房责任等内容。王某支付了购房款,但置业公司未按约定期限交房。王某对逾期交房等问题不满,多次与置业公司交涉未果后,于今年7月一纸诉状将置业公司诉至睢阳区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被分到该院民二庭庭长刘卫星的团队后,为了解实际情况,刘卫星法官对楼盘进行实地调查。原来,案涉房屋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的问题楼盘,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楼盘面临多次停工致使房屋无法按期交付。虽目前起诉的只有1人,但其他业主均处于观望待诉状态。

“案件涉及面广、矛盾持续时间长,如果简单一判了之,虽能及时结案,但极有可能引发信访,滋生新的社会矛盾。”为兼顾好业主合法权益、企业长远发展,刘卫星法官多次组织“背靠背”调解,积极联系当事人听取意见,同时向置业公司释明逾期交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最终,在刘卫星法官多轮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就逾期交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置业公司承诺在调解协议生效后5日内交付涉案房屋,并补偿王某1.4万元,双方之间就涉案房屋不再有争议,风波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编辑 / 李茹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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