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强化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协作,为维护全省良好的水事秩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党组部署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不断加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力度。5年来,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132起,其中,河湖案1561起,水资源案1287起、水工程案113起、水土保持案115起、水利建设管理案4起、其他案52起,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5570万元,有效维护了全省良好水事秩序,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社会大局、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依法治水管水
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组织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为遏制黄河治理乱象,解决流域突出问题,维护流域正常水事秩序,联合省公安厅,自2020年7月20日至12月10日,组织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对我省黄河流域的宏农涧河、伊洛河、蟒河、沁(丹)河、天然文岩渠、金堤河展开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改水事违法问题74件。2020年9月下旬,又派出2个小组对我省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确保水事违法问题整改到位。
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根据黄委的安排,2023年4至11月,协同省河长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我省黄河流域涉及的10个省辖市(区)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图斑123个,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起,为加强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确保2022年全省河湖安全度汛,2022年3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对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全省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1771条,立案查处106起,挂牌督办水事违法案件4起。行动的开展为确保全省河道水库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6至11月,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五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行动期间,全省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870个,立案222起,移交公安的批捕10人,刑事拘留6人,有力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河湖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组织开展河湖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2024年全省河湖安全度汛,自3月5日至6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湖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聚焦全省重要河段、敏感区域、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违法涉河建设、妨碍河湖行洪、侵占水库库容、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水文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省共排查问题线索601条,立案查处78起,罚款38.2万元,移交公安、检察机关案件3件,检察机关批捕6人,有力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全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凝聚执法合力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在总结前期与公安部门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的基础上,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水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规范了案件办理。在2022年组织开展的保护水资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中,联合省公安厅,共排查出非法取用水问题348个,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0件,形成水利+公安同向执法合力,大大提升了水行政执法效能。
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根据最高检和水利部通知要求,主动对接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月19日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023年5月,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为期8个月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问题线索359个,立案查处105起,罚款290.7万元,非法取用水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为推动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千秋大计,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我省水生态保护与治理能力,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