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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帮他要回拖欠四年货款
原阳县人民法院
2024-09-11 19:47:10

近日,原阳县法院为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小微企业诉累,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基本案情

被告河南某纸制品有限公司与原告鲁某是长期的合作关系,河南某纸制品有限公司委托鲁某为其加工包装盒的泡沫衬垫,原告基于信任在被告尚未付款的情况下向被告发货,但被告一直拖欠原告部分货款,截止2020年8月仍有26515 元货款未付,四年过去了,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货款,原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特邀调解员王军经过分析发现,河南某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前股东左某于2017年7月16日把股权转让给其女儿,被告冉某与左某系夫妻关系,是被告河南某纸制品的实际控制人和财务负责人,之前货款也是冉某向原告鲁某支付的,被告冉某与被告河南某纸制品公司存在财务混同等。王军认为案情错综复杂、互有牵扯且涉及多人多案,易引发多起衍生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决定力争通过调解一次性解决所有纠纷。

王军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帮助被告方分析其中利弊并认清责任,释明支付材料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借口推诿或延迟支付,并详细讲述了如果判决后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又帮助原告多角度分析事件,安抚个人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偿还25000元,当场一次性付清。

素材来源:王军

编辑:关瑞红

初审:闫智峰

终审: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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