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法庭辩论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在法庭上就案件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活动,民事诉讼中,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诉讼中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法庭辩论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在法庭上就案件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活动,民事诉讼中,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